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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爾辛基時間2023年4月12日,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發布了第十一次建議文件,正式推薦鉛等八項物質列入授權清單。被推薦的物質如下:

早在2014年,ECHA就將鉛列為SVHC清單中的優先評估物質,并于2022年2月發布了建議草案。草案階段ECHA充分吸收了多方意見,至今日正式發布了第十一次建議的正式文件,推薦將鉛等八項物質列入授權清單。
這項建議使金屬鉛與其他具有類似用途的鉛化合物進入了相同的監管階段,而這些化合物此前就已經被建議納入授權清單。
“授權”可以視為歐盟REACH法規中最嚴格的管控措施之一:物質一旦列入授權清單,進口商、生產商或下游用戶禁止在日落日期后于歐盟范圍內投放市場或自身使用,除非其在最晚申請日期前申請了授權許可。
全球通檢測提醒相關企業:及時關注歐盟REACH禁限用最新動態,調整自己的輸歐產品,并做好相應的合規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