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指令限制物質的種類
RoHS 指令于 2003 年 2 月 13 日在 15 個 EU(歐盟)國家生效。EC 成員國于 2006 年開始實施,6 種物質在此處受到監管。之后,2015年又增加了4種物質,現在共有10種物質受到管制。在這里,我們將解釋每種材料的概要和特性。

RoHS 指令要求分析的 6種管制物質
1. 鉛 (Pb)
可以預期通過增加含量來提高可加工性的鉛。但是,它也以毒性著稱,有人指出,如果攝入過多會導致“鉛中毒”。這種癥狀抑制了酶的作用,貧血被視為典型病例。此外,研究報告了對兒童和胎兒的大腦和身體發育產生不利影響的風險。
■ RoHS指令限制值(threshold):0.1%(1,000ppm)以下
2. 汞 (Hg)
水俁病對日本的影響最大。汞污染已經成為一個社會問題。有機汞對中樞神經系統、內分泌系統和肝臟器官,以及對口腔、大腦等的毒性非常強,稱為汞中毒。此外,在RoHS指令中。它還提到了與水俁公約的關系,該公約是為防止類似水俁病的污染發生而做出的努力。
■ RoHS指令限制值(threshold):0.1%(1,000ppm)以下
3. 鎘 (Cd)
即使是在整個工業中使用的非常少量的鎘,也會造成過度暴露的風險,并導致鎘中毒,從而導致骨折和腎臟損傷。IARC的報告也指出了致癌性。痛痛病是日本眾所周知的由鎘引起的問題。
■ RoHS指令限制值(threshold):0.01%(100ppm)以下
4. 六價鉻(Cr)
六價鉻常用于提高鋼的耐蝕性。與三價鉻和金屬鉻不同,它具有劇毒,而六價鉻中毒有引起鼻中隔穿孔、癌癥、皮膚和呼吸道疾病等癥狀的風險。除RoHS指令外,環境基本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對策法、產業安全衛生法等也制定了嚴格的標準值。
■ RoHS指令限制值(threshold):0.1%(1,000ppm)以下
5.多溴聯苯 (PBB)
多溴聯苯在樹脂成型中用作阻燃劑,是一種比多溴聯苯醚毒性更高的化合物。據報道,它具有廣泛的健康影響,包括皮膚、肝功能、甲狀腺和生殖器官,以及精神障礙、致癌性和卟啉代謝障礙。但是,現在很少使用了。
■ RoHS指令限制值(threshold):0.1%(1,000ppm)以下
6. 多溴聯苯醚 (PBDE)
與多溴聯苯一樣,多溴二苯醚已被用作阻燃劑。盡管其毒性低于多溴聯苯,但其高生物蓄積性是一個問題。在對老鼠進行的一項實驗中,據報道,服用三種類型的多溴聯苯醚(五溴二苯醚、八溴二苯醚和十溴二苯醚)會降低甲狀腺激素,而甲狀腺激素對神經發育很重要。
■ RoHS指令限制值(threshold):0.1%(1,000ppm)以下
關于RoHS 2.0
一般業界簡稱的RoHS2.0,其正式的指令名稱為2011/65/EU,于2011/7/1 由歐盟官方公報發布,主要的修訂內容是與CE 整合,并針對定義及實施細節做諸多修訂;后續于(EU) 2015/863 增列四項有害管制物質(簡稱鄰苯4P,于2019/7/29 實施)。
相關的時間限期如下:
· 2011 / 7 / 21 - RoHS 2.0 生效,歐盟要求各成員國將新指令轉換成國內法律
· 2013 / 1 / 2 - 各成員國可「開始」實施將RoHS 2.0 變成法律
· 2013 / 1 / 3 - 原指令2002/95/EC (修訂版2005/95/EC, 又稱RoHS 1.0) 廢止
· 2015 / 6 / 4 - 歐盟官方公報(OJ) 發布RoHS 2.0 修訂指令(EU)2015/863/EU,
正式將DEHP、BBP、DBP、DIBP 列入附錄II 限制物資清單中
· 2016 / 12 / 31 - 將此指令「強制」轉為各國的法規并執行
· 2019 / 7 / 22 - 所有輸歐電子電機產品(醫療和監控設備除外) 均需滿足該限制要求
· 2021 / 7 / 22 - 醫療設備和監控設備也將納入該管控范圍,此外,已屬REACH 附件XVII
第51 條鄰苯管控的玩具產品將不受此指令中DEHP、BBP、DBP 的管控
RoHS 2.0 主要更新內容
管控產品范圍擴大:除特殊豁免之外的所有電子電機設備:被2002/95/EC 豁免的第八類產品醫療設備、第九類產品監控設備;新增第十一類產品:不被一至十類產品涵蓋的其他所有電子電機設備,包括線纜及其它零部件
· 新增限制物質四項:DEHP (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BBP (鄰苯二甲酸丁酯苯甲酯)、DBP (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IBP (鄰苯二甲酸二異丁酯) 四項鄰苯類物質,至此RoHS 受限物質清單更新至十項
· CE標志要求:電子電機設備之RoHS 符合性要納入CE 標志要求。生產者在張貼CE 標識時應確保產品符合RoHS 并準備相對應的聲明和技術文檔
· 過渡期規定:為使新納入ROHS 2.0 管控產品的生產商有充分時間來符合指令要求,ROHS 2.0 為相關產品設定了管控過渡期
RoHS2.0指令要求分析的4種管制物質
2015 年 6 月 4 日,以下 4 種物質被添加為限制物質。內容監管于 2019 年 7 月 22 日開始。
7. 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
8. 鄰苯二甲酸丁芐酯 (BBP)
9. 鄰苯二甲酸二丁酯 (DBP)
10. 鄰苯二甲酸二異丁酯 (DIBP)
以上就是被稱為鄰苯二甲酸酯的化合物,在塑料中經常作為增塑劑出現。此外,各機構都在進行毒性研究,已有關于生殖毒性的毒性評價的報道。一些鄰苯二甲酸鹽也被指出了對致癌性的擔憂。
■ RoHS指令限制值(threshold):0.1%(1,000ppm)以下
關于RoHS3.0
關于RoHS 3.0,以下2種物質被列為追加推薦物質,預計在目前RoHS2.0的10種物質中加入,成為RoHS3.0,比預期晚,預計2024 年底達成一致,2027 年實施。
11. 中鏈氯化石蠟 (MCCP)
PVC材料中的增塑劑和阻燃劑;橡膠以及聚氨酯、聚硫化物、丙烯酸和丁基密封膠等聚合物中的阻燃劑。
在廢棄電子電氣產品(WEEE)的回收和處理過程中,如PVC等材料部件或以蒸汽和灰塵等形式釋放MCCPs,導致工人接觸或吸入;MCCPs通過土壤、降水等可進入食物鏈,為持久性有機污染物;且有研究表明室內灰塵或存在MCCPs。
電子電氣產品(EEE)的均質材料中,MCCPs的濃度不得超過0.1%(以重量計)。
12. 四溴雙酚 A (TBBP-A)
作為反應型阻燃劑用于生產溴系環氧樹脂印刷線路板的前驅體;也被用作熱塑性組件的阻燃添加劑,例如ABS塑料外殼
生物監測數據表明WEEE中的TBBPA或通過皮膚接觸進入工人體內;一般人群可攝入或吸入室內灰塵中的TBBPA;且根據監測結果,TBBPA作為普遍存在的污染物,正被不斷排放到環境中。
均質材料中,2,2',6,6'-四溴-4,4'-異丙基二烯二酚或四溴雙酚A(TBBPA)的添加量不得超過0.1%(以重量計)。反應性TBBPA應用,尤其是FR4印刷線路板將被豁免。